骑手、主播的劳动权益如何保障?谨防故意“解
发布时间:2025-12-30 10:43
12月22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召开《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权益保障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新闻发布会。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报近四年来新业态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情况,发布标准案例6件。记者注意到,涉及最多的案件是外卖骑手、配送主播劳动权益保护案件。白皮书显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涉及新业态劳动争议的二次案件数量呈现局部逐年增长趋势。从涉诉主体职业分布来看,骑手占比最高,为32%。n;此外,还包括快递、客服等电商经营者、主播、博主、网约车司机等。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一半以上的案件包括要求确认劳动关系以及要求支付工资差额、加班工资、非工资年休假工资等。 “劳动关系”确认、维权困难。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方方认为,“劳动关系的确认”是当前新兴行业从业者维权面临的新挑战。 “劳动关系确认”本身就是从业人员受到劳动法律法规保护的前提。在一个案例中,送货骑手夏在T公司的网站上工作,并通过平台应用程序接收订单。根据配送订单数量确定费用(6元/单,每月超过900个订单7元/单)。钴T公司提供了车辆电池,但从补偿中扣除了租赁费,并且没有将夏登记为员工。工作半年后,夏女士被调出工作组,无法工作。因此,责令夏支付差额工资800元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9881.50元。尽管夏某能够向微信提交聊天记录并提供一些佐证证据,如T公司每天组织早会、制定违规处罚规则、夏某需要遵守固定上下班时间等,但法院仍首次认为夏某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T公司对他进行管理,且双方之间不存在人身和经济关系。为此,夏某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T公司在夏b公司实行日常工作管理。晨会点名,对违规行为(如错餐、加班、缺席早会)进行罚款,并安排工作时间和通勤,这符合劳动关系中个人从属的基本特征。确定劳动关系后,根据T公司规定,骑手两次拒单后才能被解雇。但公司却以否认为由,直接解除了夏某的劳动关系,毫无事实依据。法院认为,该行为构成非法解约,二度支持夏某的诉讼请求。审判长告诉记者,新业务外卖骑手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认定,必须超越“计件补偿”、“弹性接单”等表面形式,重点考察企业劳动管理的本质。 “平台经济下,主导​​行为劳动管理中的劳动关系是判断劳动关系的核心,不能仅在那些情况下就拒绝劳动关系。白皮书指出,当前平台复杂的工作结构导致难以识别实际用人单位。很多从业者自己也很难准确判断对方的劳动关系,常常会发生冤错用人单位被起诉的情况,增加了维权成本。能够提供的证据有限,这也给法庭上准确识别实际雇主带来了一些挑战。个别用人单位绞尽脑汁设计“消除劳动关系”。法官们发现,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专门“消除劳动关系”。他们与新企业的员工签订各种民事协议,排除童工的适用,并引导和强制员工以个人身份登记在案。工商户,并以合作承包的名义向个体工商户提供相应的服务。但在协议的实际执行过程中,相关企业对员工实施了较强的从属劳动管理,导致法院在庭审过程中难以准确判断其真实意思表示、认定双方法律关系的性质。另一方面,平台或其合作公司在设计“消除劳动关系”的同时,往往会利用“算法引导、薪酬设计、客户评价机制、惩戒措施”等各种机制,对员工进行更严格、更隐性的控制。这使得劳动从属地位和劳动管理主导地位的认定变得更加复杂。白皮书指出,目前,算法的不透明性导致劳动力资源难以准确计算。员工的不稳定。这类算法规则通常由平台公司单方面掌控,从业者很难获得。因此,当出现争议时,从业人员很难提供证据。一方面,不透明的算法可以在新业态下实现对员工的精准、隐蔽的技术控制。另一方面,“去劳动关系”工作的倾向导致了与劳动权益保护的关系薄弱。在一个案件中,法官不得不深入多家关联公司,揭开混合雇佣的“面纱”,以查明真正的雇主。 kumpanyang Y 是食品配送平台的主要运营商。 2024年1月,Y公司与L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将特定场地的配送业务移交给L公司。L公司持有E公司、H公司100%股权。2024年4月,平台工作人员指示刘某扫描二维码,签署《自由职业服务合同》。与E公司特定配送区域签订合作协议,与E公司特定配送区域签订合作协议。刘先生需通过App查看出勤情况,由H公司管理。刘先生于2024年4月14日受伤后,于2024年4月5日至同年4月14日期间申请确认与L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庭审中,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认为,E公司和H公司均为L公司100%控股的子公司,E公司的服务区域为河南,与刘在上海的实际工作地点完全不符。主审法官表示:“这一点可以从《自由职业者服务合作协议》中看出”,这是L公司为避免劳动关系而安排的正式协议。刘某与E公司并无真正的合作意向。”在此过程中,刘某的工作、管理、薪资等实际上由L公司管理,E公司与H公司仅履行了L公司的职能。分别为签约实体和工资实体。最终,法院认定刘某与L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审判长认为,该送餐业务需要属于转包正规送餐领域。注册为个人。如果避免工商户以其他方式管理劳动关系的话,就无法隐藏实际的劳动关系。网络主播模糊的“竞业禁止”协议引发了诸多问题。除了外卖骑手,网络主播也是涉及新业态劳动争议案件的“主角”。他们的困境往往是“非竞争”。张某于2020年3月加入F公司担任直播主播,并与该公司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约定双方解除或解除劳动关系后两年内,张某不得单独或为他人经营与F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合同触发的赛内补偿等。竞业限制协议是员工“主播账号”粉丝数≥10万且任意月销售额达到200万元。 2021年8月,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F公司要求张某支付违约金916,354元,并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原因是,张某在工作期间使用的两个主播账号粉丝数合计超过10万。第一个账号是F公司注册的多人共享账号,粉丝数超过10万;第二个账号是张某的个人账号,他辞职时粉丝数不到10万。上海市一中院法官认为,当竞业限制条款的字面意思存在歧义时,应当按照一般意义上的词句予以确认。张共享在该公司注册的账户入职时曾与其他主播合作过,但离职后并未再使用。该账户仍由F公司运营,不具备员工专属特征。张先生的个人账户是他专属的,这更符合“主播专家账户”的通俗理解。更重要的一点是,张某事后虽然询问了公司竞业限制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但他立即退还了F公司支付的费用,并表示其明确拒绝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双方并未就竞业限制达成新的协议。因此,法院判决张某未触发竞业限制条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法官特别指出,协议中的竞业禁止条款必须“明确、具体”。一些用人单位与网络主播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但未明确竞业限制条件hor的账号归属、直播账号、粉丝统计等,粉丝数、销量等没有明确规定。这种“协议不明确”的局面,会让双方陷入混乱。中青报·中青报记者 王业杰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5年12月30日 第05页